一、如何通过诉前保全追讨债务
(一)优点:
1、防止债务人转移、挥霍或隐匿其财产,为债权人实现权利和创造条件;
2、督促债务人自觉清偿债务;
3、辅之以诉讼手段,确保债权人实现权利。
(二)适用条件:
1、申请诉前保全的主体;
2、申请诉前保全的事实根据;
3、提供担保;
4、在法定期限内起诉。
(三)应注意的问题:
1、债权人在申请诉前保全应密切注意债务人对其财产的“处分”动向;
2、对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权利请求,债权人不应申请诉前保全;
3、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行使起诉权;
4、申请人无力提供担保时,可直接起诉。
二、如何通过诉中保全追讨债务
(一)优点:
1、防止债务人隐匿、转移或出卖应属执行标的物的财产;
2、使债权人掌握讨债的主动权,置债务人于“被动挨打”的境地;
3、与执行程序相衔接,确保债权人实现权利。
(二)适用条件:
1、只有涉及财产给付内容的诉讼,才能适用诉中财产保全;
2、实施诉中财产保全的理由是: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3、在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申请人必须向受案人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或担保人担保。
(三)应注意的问题:
1、注意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的时间;
2、无力提供经济担保的债权人应在提出诉中保全申请的同时,向人民法院说明自己的经济状况;
3、人民法院实施诉中保全措施后,债权人并不排斥用诉中和解、诉中调解或诉讼外调解等方式解决债权债务关系;
4、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时。可以申请复议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