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如何收回应收账款
一旦企业发现有应收账款,但得不到及时回收的情况下,我们认为在此情形下,一方面企业应当积极催讨款项,一方面 , 应注意证据收集工作 , 以防对方拒绝支付的情形无奈付诸法律。
积极催讨 ( 催款函 ) :在催款函内简单确认整个交易,并以正式的挂号信函的形式发出。如有必要,可对信件内容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
证据收集:在催讨过程中,注意证据的收集工作,充分运用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录音、会谈录音等方式收集对己方有利于之证据。
初步的催讨工作可由企业自行进行,在对方没有明确的付款意向或者进一步拖欠款项的情形下,可以委托律师或者专业催收公司介入。
当然,如果非情况紧急,此刻可暂时不必采取法律手段,可由第三方出面斡旋,要求对方付款。当然,采取的手段必须合法。
二、企业如何通过诉讼追债
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法院判决胜诉后,有时由于欠债人没有可执行财产,经常发生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就成为能否顺利追回债款的关键。诉讼的第一步,就是要提请法院查封或冻结对方资产。
立完案,法院查封对方财产后,企业应充分准备材料,积极应诉,使判决能尽可能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只有证据充足,法院才能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诉讼阶段,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一般是半年,二审是3个月,两审终审。利用审限转移资产、拖延时间是债务人逃避债务的惯常手法。而且,尽管《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最长不超过半年,但法院经常会由于各种原因超过时限
面对法院时效上的问题,当事人也可在最初签合同时与对方约定发生问题时通过仲裁解决,明确约定仲裁地点及仲裁庭,仲裁一裁生效,不需要经过二审,时间上快捷。另外,仲裁是国际承认的,在全世界都可以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