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应采取哪些收账措施
1、对正常应收账款的清理。如果建设单位属于生产经营正常、有偿债能力的,要加强联系、紧盯不放。组织专门的人力,利用发放民工工资等因素向建设方讲道理、提要求,通过催要的方式尽快收回应收款项。
2、对于长期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的清理。建设单位属无偿债能力、不能正常生产或停止生产的,要依靠法律采取诉讼方式,以强制手段收回。
3、通过约束和激励机制调动催债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更好地调动企业人员、项目经理的积极性,加大力度追收应收款项,施工企业可以将清欠款作为考核指标,采取有奖有罚的做法。
4、不断改进应收账款的对账及签认工作。为保证清理拖欠工程款顺利进行,财务部门平时要做好应收账款的对账工作。在会计核算上,按企业自身经营特点设置特定会计科目,按工程名称和建设单位名称设账,核算内容包括:建设单位签复的结算额和每次收取的工程款,摘要列明将收款日期、建安发票号码、金额等。定期与建设单位核对并要求建设单位确认签章。如有数据不符,要及时查找原因并进行更正。对数额增大、时间延长的应收账款要及时反映到企业清欠部门。
二、如何了解债务人的偿还能力
施工企业应分清债务人是故意拖欠,还是愿意付款却没有付款的能力。对故意拖欠的债务人,采取通常的催收办法只能是延误时间,对此类欠款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行追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采取诉讼保全等措施加以追讨。对于愿意付款,但目前没有付款能力的企业,看是债务人暂时出现了资金周转困难,还是由于其财务状况发生了严重的危机甚至债务人已经是资不抵债所致。如果是债务人财务状况发生了严重的危机无力还款,随着时间的推移,极有可能转变为故意拖欠,对此类欠款必须从一开始就采取强有力的追收措施或相应的债权保障措施,切不能碍于情面而坐失收款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