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约定个人借款利息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人借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另外,国家法律限制高利率,私人借款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四倍。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律规定不完善,当事人法律意识淡溥,私人借款及利息的纠纷较多,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例如:
(一)当事人仅以口头约定的方式借款及利息,当借款人到期不自觉清偿时,贷款人一般无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借款及利息事实,诉讼后亦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书面约定借款但没有约定利息的,一般情况下法官都认定不支付利息。即便有证据使法官确信为有利息的约定,也难以证明利息约定的高低。
(三)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息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约定。这种情况下,法院对于搞过银行利率四倍的那部分利息不予支持,但是四倍以内的利息以及私人借款协议本身的效力是予以肯定的。
二、借款合同约定利息应注意什么
根据合同法借款合同一章的法律规定,第196条和第207条,对利息和逾期利息存在的合法性提供了依据。利息和逾期利息都是可以约定的,而且是可以同时得到法律支持的。原因在于,二者的性质不同。利息是借款活动所产生出来的孳息、收益,产生于借款期间。而逾期利息则产生于借款到期之后,贷款人没有按照约定期限归还借款的情形,所以它是一种罚则,从性质上讲,是一种违约金的形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除了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外,还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根据这一规定,对于利息和逾期利息的请求当然可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