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债权债务问题,拔打免费债权债务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  个人债务  >  其他个人债务问题  >  怎么防范打借条风险,出借人能否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怎么防范打借条风险,出借人能否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此文章帮助了319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民间借款与商业借款共同存在,既符合我国民间融资的习惯,又有利于亲友间经济互助,同时也方便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民间借贷相对便利,但也伴随着一些问题,随意打借条肯定是有风险的,欠钱不还也是常有的事儿。所以,借钱还是要慎重。

一、怎么防范打借条风险

1、注意“借条”与“欠条”差别

不能让借款人把“借条”写为“欠条”。有些企业向员工借款,向员工出具“欠条”而“借条”一字之差,普通民事纠纷瞬间转变成劳资纠纷。借条”从字面上就能够独立证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欠条”背后的法律关系则应当根据形成欠条的原因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认定。

2、注意“借条”与“收条”差别

不能让借款人把“借条”写为“收条”。比如,张三借钱给李四人民币32万元,李四出具借条为“今收张三人民币32万元整。如此借条极易引发争议,争议之处就在这个“收”字上面,这里的收”既可理解为“李四收到张三的还款人民币32万元整”也可理解为“李四收到张三的借款人民币32万元整”收到借款”还是还款”一时难以分清。如果形成诉讼,张三则可能陷入被动。

二、出借人能否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为避免借款人借钱时说得天花乱坠,钱借到手后就玩失踪游戏,减小出借人的资金风险,尤其是借款数额较大(1万元以上)或明显感觉到可能存在借款人还款不能之风险的情况下,出借之初就最好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可以提供实物财产担保,最好是房屋等不动产(需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也可以提供人保,即找一个有能力还钱的单位或个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还要注意如果借贷双方未经担保人同意,擅自对还款期限或借款利率重新约定的担保人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另外,不管是实物财产担保还是保证人信用保证担保,都应签订书面的担保协议。

很多人觉得打借条无所谓,殊不知打借条也存在着诸多风险。出借人应当注意,在借条的措辞上,也要注意语句的应用,尽量避免出现模糊不清的语句,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字据才是最标准的。为了避免借款人不还钱,最好要求提供担保,担保的问题相对比较专业,出借人可以咨询一下律师,看怎么处理比较保险。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在个人借贷中,如果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不能采取直接扣押债务人财产等强制措施。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不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个人债务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在行使范围上,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行使期限上,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因此,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应是债权人重点关注的内容。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资深公司法务律师,擅长应收帐管理与企业风控,曾办数百起重大债务案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个人合伙债务、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合伙企业债务、个人债务清偿顺序、个人债务追讨、债务人死亡怎么办等法律知识。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债权债务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