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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银行贷款的条件,签订银行借贷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

此文章帮助了474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银行的借贷业务都要透过借贷合同这一法律形式进行,否则的话很容易有一定的风险,更有可能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可是哪些人可以申请银行贷款,在签订银行借贷合同又该注意哪些事项,这些问题可以通过下文找到答案。

一、申请银行贷款的条件

贷款条件,是指具备什么条件的对象才能取得贷款。是对贷款对象提出的具体要求。凡在“对象”之内,而又满足“条件”要求的企业单位就可取得银行贷款。确定贷款条件的依据是:企业单位设置的合法性、经营的独立性、自有资本的足够性、经营的盈利性及贷款的安全性。因此,凡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我国商业银行现行贷款条件为:

1、经营的合法性;

2、经营的独立性;

3、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

4、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

5、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贷款用途是指贷款在企业资金占用中所表现出来的使用方向和范围。它是具体规定企业什么样的资金需要可以便用贷款,以及这些资金需要中多大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现行贷款用途主要是用于存货和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资金需要。从流动资金看,工业企业的贷款主要用于原材料储备、在产品和产成品存货的资金需要。

商业企业的贷款主要用于商品存货的资金需要以及工商企业在商品销售过程中结算在途资金需要。从固定资金看,主要用于企业技术进步、设备更新的资金需要,企业新建、改造、扩建的资金需要,以及企业进行科技开发的资金需要(包括部分流动资金)。在消费领域主要用于民用商品房和汽车的购置而引起的资金需要。

二、签订银行借贷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

第一,借款合同必须依据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和有关规定签订,以保证国家信贷平衡和资金管理。银行应对申请贷款的企业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有销路,审查企业的贷款是否专款专用。

第二,贷款方应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资信和经营情况调查,不应同无保证的企业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政府机关、财政部门、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以及没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不能充当借款保款证人。

第四,借款合同的利率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利率签订,否则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

企业可以申请银行贷款,个人也可以申请银行贷款,无论是谁申请贷款都需符合银行规定的条件,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来使用贷款。当然在借贷的时候还应注意相关事项,否则容易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最好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先咨询专业的律师,以免自己是贷款时事倍功半。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银行借贷是指银行以一定利率将资金贷给资金需要者并限期归还的行为,银行借贷有着严格的审核程序。需要注意,有些贷款需要抵押担保,贷款申请人还完贷款后还要办理解除抵押的手续。另外,提前还贷并不是适合所有人,要注意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额度和还款方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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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办理抵押登记,应登记而未登记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抵押登记不仅可以有效避免重复抵押,还可以起到证明作用。因此,签订完抵押合同之后,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另外,签订抵押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办理登记的日期,而非签订抵押合同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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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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