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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如何应对借贷纠纷,债务人还债的方式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340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出借人如何应对借贷纠纷

1、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2、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 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3、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134条第3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第164条的规 定予以制裁。

二、债务人还债的方式有哪些

1、对债务人一次偿付有困难的借贷案件,法院可以判决或调解分期偿付。根据当事人的给付能力,确定每次给付的数额。

2、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协商以债务人 劳务或其他方式清偿债务,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应予准许,并将执行和解协议记录在案。

3、被执行人无钱还债,要求以其他财物抵偿债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应予准许。双方可以协议作价或 请有关部门合理作价,按判决数额将相应部分财物交付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无钱还债, 要求以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抵偿债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应予准许;要求以其他债权抵 偿债务的,须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并通知被执行人的债务人,办理相应的债权转移手续。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民间借贷分为个人之间的借贷以及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出借人的资金必须属于其合法的自有资金,在借款给他人时要注意审查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用于从事非法经营或活动的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另外,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或向社会非法集资、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借贷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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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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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的,法院将不会支持你的请求。另外,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应急措施,也就是说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会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要赔偿。因此,诉前财产保全需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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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资深公司法务律师,擅长应收帐管理与企业风控,曾办数百起重大债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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