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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质押怎么实现,票据质押是权利担保吗

此文章帮助了470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票据质押怎么实现

在票据法上,票据质押通常是通过设定质押背书实现的,设定质押背书是以设定质权、提供债务担保为目的而进行的背书,它是由背书人通过背书的方式,将票据转移给质权人,并以其取得票据金额的支付,作为对被背书人所拥有债权清偿的担保。

二、票据质押是权利担保吗

作为权利担保的票据质押,在票据法理论和实践的范围内,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票据质押的标的是权利,这一权利并非动产质押中作为权利的所有权,而是债权,从根本上说是作为相对权的债权请求权。

票据质押之所以在担保法中被认为是权利担保,而不是动产担保,就是因为票据作为物(纸张)本身并没有太多的财产价值上的意义,票据之所以被人们当作重要的财产并能够实现其担保主债权的功能,主要在于票据所表彰的权利,在于票据上所记载的动辄成百上千万的金钱债权。同时,由于票据法制度构建中,充满了保障对持票人权利尽可能实现的思想,因此,对于质权人来说,接受票据质押这种形式的权利担保,与设定物的动产质押和不动产抵押以及其他的担保形式相比来说,更为便捷和高效,因此,票据质押的担保形式在实践中也能够为人们所接受。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质押与抵押的不同在于质押需要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构成质押。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质押给债权人占有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质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质押权不仅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还有留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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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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