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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应采用什么形式,签订借款合同应注意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277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借款合同应采用什么形式

借款合同以书面形式为原则,自然人之间借款对合同形式另有约定的为例外。

出借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贷款通则》规定,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条例》也规定,借款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

二、签订借款合同应注意什么

1、应掌握信贷方的资信情况。贷款方在签订借款合同前,应对借款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状况进行调查,选择与那些信誉良好、经营管理水平高,有发展前途的企业签订借款合同。

2、贷款方应充分发挥自己的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注意审查借款方的贷款用途,保证所发放的贷款专款专用,防止借款挪用贷款和不合理占用资金,减少或避免浪费贷款的现象发生。

3、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贷款安全。为确保资金安全回笼,避免损失,保证借款方按期归还资金。贷款方应与借款方签订担保合同,明确担保责任,同时注意审查担保人的资格和偿还能力。

4、不得私自抬高或降低利率。借款合同中所规定的利率应按国家制定的统一利率签订。

5、签订借款合同要注意条款齐备、文字含义清楚、用语准确、程度合法,以防止酿成纠纷,或无效、违法行为的发生,使签订的借款合同得以全面履行。

借款合同规定了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对借贷双方来说至关重要。当事人应知道借款合同应采用什么形式,订立书面协议,不能口头约定,草草了之。当事人签订借款合同应注意审查借款方的资信状况,确保资金能够回笼。如果双方就借款问题发生纠纷,最好问问律师该怎么解决。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借款协议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借条、欠条、借据等,借款协议是法院判决的依据之一。在书写借款协议时,最好使用借条作为名称,写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全名,并将借款用途、借款利息、还款日期、担保方式等明确约定在借款协议中,还要注意保存,出现纠纷时借款协议就是最为重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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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在行使范围上,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行使期限上,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因此,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应是债权人重点关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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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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