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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应注意什么,如何约定民间借贷利息?

此文章帮助了298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贷款人应注意什么

就民间借贷行为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贷款人应充分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借款用途及经济能力,减小借款风险;

2、不能“借”、“欠”不分,贷款人必须要求借款人在出具的手续上写明该笔款项是属于借款;

3、贷款人必须要求借款人书写工整,对借款的数目最好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两种形式写明,并注明还款的时间和方式;

4、贷款人可以和借款人约定借款的利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的高于银行的贷款利率,如果不作利息约定,则视为无息借款;

5、贷款人应该要求借款人出示身份证,在落款处要求借款人书写身份证上的名字或捺手印,并注明身份证号码;

6、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二、如何约定民间借贷利息

第一,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债务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偿还或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并且在债权人要求还款时,在合理期限内还款的,不支付利息。

第二,借贷双方约定了利率标准后又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三,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 如果超过4倍(按现行利率)也没关系,最多有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但没有纠纷时,就可以获得更高收益。说明这条规定不具备惩罚性。

由于受到文化水平不高以及法律常识缺乏的不利影响,在民间借贷的过程,有的当事人并不太在意相关的细节,知道了贷款人应注意什么后,当事人一定要注意考察借款人,仔细约定好相关事宜。对于如何约定民间借贷利息这一问题,当事人一定要慎重,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纠纷。发生纠纷后,当事人要及时解决,也可以咨询律师,看怎么处理对自己比较有利。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民间借贷分为个人之间的借贷以及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出借人的资金必须属于其合法的自有资金,在借款给他人时要注意审查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用于从事非法经营或活动的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另外,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或向社会非法集资、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借贷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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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的,法院将不会支持你的请求。另外,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应急措施,也就是说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会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要赔偿。因此,诉前财产保全需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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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资深公司法务律师,擅长应收帐管理与企业风控,曾办数百起重大债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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