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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借钱凭证应注意什么,个人之间借款能否约定利息?

此文章帮助了524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借条”、“欠条”、“收据”之类民间借贷凭证,一般就是一页纸几行字,由于要将复杂的借贷关系浓缩在简单凭证上,更加需要规范书写,否则将 “后患无穷”。书写借钱凭证应注意什么?银行借款都有利息,个人之间借款能否约定利息?请看下文。

一、书写借钱凭证应注意什么

切莫小看“欠条”、“借条”、“收据”之类凭证,这些凭证有时基本上就是几万、几十万元债权债务的唯一证据,务必规范书写,以免发生纠纷。

需要提醒的是,出借人务必当面亲眼看借款人亲笔签名;借条内容书写人最好是借款人本人。借款金额务必要有大写金额,以免发生纠纷。

此外,一张“欠条”、“借条”、“收据”上不应当在字里行间留有“空隙”,以免被他人填写上其他不利的文字。

二、个人之间借款能否约定利息

首先,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再者,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手头儿的闲钱多了,个人之间借贷的情形也就多了,个人之间借贷一定要注意写书面协议。出借人要知道书写借钱凭证应注意什么,才能有效避免纠纷。另外我国法律对于个人之间借款能否约定利息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当事人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最后提醒出借人,对于重要借贷关系,“欠条”、“借条”、“收据”之类借贷凭证最好请专业律师把关。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个人借贷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约定借款利息,约定的利息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多不能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如果约定的利息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出现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的利息。借款人和出借人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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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在行使范围上,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行使期限上,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因此,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应是债权人重点关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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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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