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如何约定利息
民间借贷,对利率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注意,仅仅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应按照《民通意见》124条及91年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8条的规定: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上述两条款均明确规定对借贷双方是否约定利息有争议,情况不明确的情况下,可按照银行贷款利率判决给付利息);如果约定了,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二、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复利
在民间借贷中,出借方特别要注意不要出现复利的计息形式。在借款合同到期后,如果借款人没能按照约定收回全部本金,便将以前拖欠的利息计入本金,再次贷给借款人并计算利息,这种做法就是人们俗称的“利滚利”。我国法律明令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不支持利息。由此可见,计算复利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出借方计算复利的主张得不到支持。
另外,合同到期时如发生借款方不能按照约定全部返还本息的情况时,一定要对所偿还的款项进行说明或者同出借方协商一致,明确所还款是利息还是本金,否则,所还款项按照先归还利息,后归还本金的方式计算。如果先归还本金,则拖欠的利息部分不能再计息,如果先归还利息,则拖欠的本金部分可以继续计息。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是可以约定利息的。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上面我们为大家介绍了民间借贷如何约定利息以及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复利。借款人不仅应按约定的数额支付利息,而且应在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如果借款双方就利息问题发生了纠纷,可以咨询一下律师,让律师帮忙支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