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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时存在哪些风险,借条的有效期限为多长?

此文章帮助了530人  作者: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个人借款时存在哪些风险

1、借款在形式上普遍不规范。通常只是一张简单的借据纸条,只有借款人和借款金额,甚至有的连借据都没有,只能提供见证人。

2、借款约定表现出很大的随意性。利息、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款用途等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在同一借贷中约定不全、不完整,致使借款合同的要件严重缺失。

3、借款的担保方式约定不明。借款有担保的,在担保方式上一般约定不明,只是在落款写上担保人姓名,具体的权利义务未写明,这就为纠纷的产生埋下了隐患。在抵押担保中,一般以机动车抵押或房屋抵押居多,但很少进行抵押登记,以致在出现纠纷时,当事人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4、借款利息违反法律规定。借款时普遍存在将利息扣除,或约定的利息高出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并且债务人按照高额利息已支付很长时间,甚至支付的利息已超过法定本息数倍,这也就是常说的高利贷。

二、借条的有效期限为多长

1、借条的有效期要看借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两年。

2、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两年。

3、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

4、借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

5、合同法第62条第4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个人借款时一定要注意详细约定借条的相关内容,不能一笔带过。此外,借条受法律保护是有期限的,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建议债权人咨询一下专业律师,看看自己遇到的情况怎么处理对自己最有利。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出借人在借款时,要充分考虑借款人到期不能还款的应对措施,不要碍于面子、人情等因素,一定要与借款人签订规范的借款合同或让借款人书写借据,最好同时签订担保、抵押、质押合同,并妥善保管,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缺少凭据。还要注意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以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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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在行使范围上,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行使期限上,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因此,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应是债权人重点关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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