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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双方如何约定利息,债务人逾期还款如何支付利息?

此文章帮助了526人  作者:成都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借贷双方如何约定利息

借贷双方应当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对是否收取利息及利息的计算方法作出明确约定。特别对于自然人间的借贷,若出借人的本意是收取利息的,就更应该作出明确的约定,否则,其主张利息的权利就很难得到法律保护。因为,合同法已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所以,自然人间收取利息的借贷,一定要明确约定利息,但利息的约定并非没有限制,为了防止当事人间的高息放贷行为,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二、债务人逾期还款如何支付利息

对于金钱债务“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如下:

双方当事人未约定利息、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利息低于银行同类贷款利息的。其“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银行同类贷款利息×2。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息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息四倍范围以内的。其“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该约定利息(小于等于银行同类贷款利息四倍的)×2。

出借人如果想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利润,就应当了解借贷双方如何约定利息。如果借款人过了期限还不还钱,出借人应当知道债务人逾期还款如何支付利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有人认为做民间借贷,利息越高,风险越大,利息越低越安全,利息低了,借贷者成本就低越有钱还,其实不尽然。到底如何约定利息对自己最有利呢?出借人可以来电咨询专业律师。

成都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个人借贷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约定借款利息,约定的利息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多不能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如果约定的利息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出现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的利息。借款人和出借人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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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在行使范围上,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行使期限上,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因此,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应是债权人重点关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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