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该怎么写欠条?
欠条应写清楚借贷的双方身份信息,数额,利息,借贷时间和清偿时间即可。
注意落款要签字或者盖章。
对借款双方来讲,一定要将所借数额,利息,还款时间等写清楚无误,以免产生歧义。
借款人的风险防范:欠条因要保存在出借人方,注意一定要由借款人自己亲笔书写。如果由出借人自己书写,由借款人签字的话,不良出借人可能在借据上增加一些对借款人不利或有严重损害的内容。
出借人的风险防范:一定要将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准确无误的把握,包括留存身份证复印件,住址,联系方式,以及其他一些身份基本信息。
如果担心借款人以后的还款能力,还可以采取签订担保协议(增加保证人,财产抵押担保等)。借款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还款的,出借人应该即时催款,以及把握好借条法律保护时效,如果超过法定的保护时效尚未主张欠款的,则将是很遗憾的事。
二、怎么计算欠条的诉讼时效?
因为债务纠纷或者其它经济纠葛,在生活中我们常常接触到“欠条”,而对于欠条的诉讼时效问题,实践中常常引发争议,并非如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从欠条形成的原因来看,最普通的就是因为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而书写的欠条,除此之外,还有大量合同关系产生的金钱往来,也可能形成欠条。而这两种欠条的诉讼时效又各有不同。因借贷关系而形成的欠条。
对于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诉讼时效,可以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方法,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在债权到期债务人未履行时,便可视为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便可以起算。
对于约定了还款日期的欠条,上述问题比较简单。而未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诉讼时效如何起算,问题就稍显复杂。 就未定履行期限的债权来说,如果债权人行使请求权,向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债务人拒绝履行,就符合《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以及《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即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并给予适当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届满仍未履行时,诉讼时效才可以起算。
如果债权人一直未行使请求权向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就不存在债务人拒绝履行的问题,因此诉讼时效并未起算。依照《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当然,上述请求权都受到《民事诉讼法》关于20年长期时效的约束,以此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利益。
以上为您详细介绍了有关“应该怎么写欠条”以及“怎么计算欠条的诉讼时效”等问题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在民间借贷中,一张欠条看似简单,事实上包含着许多法律关系。在发生借贷纠纷后,欠条还可以成为解决借贷纠纷的重要证据之一,实践中债权方凭借欠条成功讨回欠款的例子不在少数。但是,如果欠条不规范,将会债权人带来不少麻烦和风险。因此,人们在打欠条时要谨慎,在发生借贷纠纷后,如果欠条存在瑕疵,就要注重对其他证据的收集。具体怎么收集,您可以咨询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