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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与主债权的关系是什么,担保物权的从属性体现

此文章帮助了1347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担保物权与主债权的关系是什么?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主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与所担保的债权具有主从关系。被担保的债权为主权利,担保物权为从权利。

二、担保物权的从属性体现在哪呢?

担保物权的从属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成立上的从属性担保物权的成立或设立,以债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担保物权不能脱离债权而独立存在,即担保物权为主债权存在或将来存在而存在,若主债权不成立,担保物权亦不成立。

2、移转上的从属性又称处分上的从属性,是指担保物权原则上因所担保的债权的转移而转移。但担保物权不得脱离主债权而单独移转。

3、效力上的从属性是指担保物权效力受制于所担保的债权,被担保的债权无效的,担保物权亦无效,即主债权无效,担保物权随之无效。

4、消灭上的从属性是指担保物权因所担保的债权的消灭而消灭,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担保物权消灭情形包括,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及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担保是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担保具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方式。如果被担保人也就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一般由担保人先行履行债务。担保分为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要注意只有书面担保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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