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要注意哪些内容?
随着经济的发展,公民个人手中的资金越来越多,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出现资金借贷的事情也越来越多,但是由于缺乏法律观念,经常没有相应书面手续,或者手续并不符合法律要求不够完善,因此对于是否存在借贷、是否约定利息、是否还款、起诉是否超过法律所保护的诉讼时效等问题都可能发生争议。针对这些问题,结合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总结了以下几点,供大家参考:
1、书面文件
发生借贷时,应尽量书写明确借贷双方的书面文件,对于借款数额、是否存在利息、还款时间都应做也明确的约定。为保证还款还可以约定担保人或约定其它担保方式,如果可能还应该写清借款用途,不要只简单写“今收到某某借款**元”,这种简单的书面文件有时甚至对谁是借款人都无法证明。另外,借款协议不直接代表发生借款事实,如果在协议中不标明款已支付,在付款时还应补收条。
2、利息
民间借贷如果不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如果约定利息要注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3、借款期限的相关规定
双方可以约定还款期限,也可以不约定。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视为约定不明,按《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还款方可以随时还款,出借方也可以随时要求还款,但应给对方适当的时间准备。
4、关于诉讼时效
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权利受到侵害起算时效。具体到借款,约定还款日期的,从到期起算。未约定还款期限的,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款起算。另外,《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民间借贷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种类。这里特别需要推介的是第四种方式:“诉讼”,它特指法定的一种简易程序,也即督促程序。
1991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增设了该程序。依照法律规定,对于事实比较清楚,数额不大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直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此外,还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贷款付利息,天经地义,但是在办理贷款前就要先付利息,这又从何而据呢?现在,在网络上四处可见很多“仅凭身份证办理贷款,当天放款、无抵押,无担保”等等引人眼球的贷款小广告。就是这些吸引人的小广告,让那些急需资金的人不经意间就“中了套”。
贷款先交利息,是很多贷款骗子的惯用伎俩。正规的贷款机构是不会要求提前支付费用的。特别要提防异地贷款和所谓的支付贷款利息后放款等方式,这都可能是不正规的贷款。办理贷款,申贷人关键要有自我风险防范意识,有时候多考虑一下,冷静一点,会免除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上文内容就是对有关“民间借贷要注意哪些内容”以及“民间借贷发生纠纷怎么处理”等问题的具体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给您带来帮助。民间借贷虽然能够给人带来便利,但其中也存在不少风险。对于债务人来说,要注意防范高利贷陷阱,在借款时要注意防范风险,不要遭受骗局。而对于债权人来说,在借款给他人时,要注意审查对方的还款能力,签订好借款合同,避免日后借款收不回。作为债权人,如果您有遇到债务拒不偿还借款的情况,您可以准备好证据资料起诉他,具体怎么收集证据以及怎么起诉,您可以向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