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债权债务问题,拔打免费债权债务咨询电话:18529592792-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重庆债权债务律师  >  个人债务  >  个人债务利息  >  如何约定借款利息,借款时未约定利息能否要求还利息?

如何约定借款利息,借款时未约定利息能否要求还利息?

此文章帮助了408人  作者:重庆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如何约定借款利息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会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二、借款时未约定利息能否要求还利息

未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可否要求还利息是大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据此,民间借贷关系,事实存在,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由借据等在卷为凭,足以认定。被告理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及时返还借款。但因双方未明确约定利息及还款期限,原告亦无充分证据证明存在该约定。故借款应视为不支付利息,原告关于利息请求不宜支持。

综上,未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在正常期限还款的,视为不用支付利息(参照合同法第211条);逾期还款的,在还款期限内的利息无需计算,但需要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利率比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以上就是“如何约定借款利息”以及“借款时未约定利息能否要求还利息”的全部内容,要进行民间借贷的当事人可以参考一下上面的介绍。民间借贷双方在约定利息时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则视为高利贷,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出借人一定要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不知道怎么操作,还可以来电咨询律师,获取专业意见。

重庆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个人借贷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约定借款利息,约定的利息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多不能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如果约定的利息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出现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的利息。借款人和出借人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个人债务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在行使范围上,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行使期限上,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因此,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应是债权人重点关注的内容。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重庆债权债务律师推荐

文道才律师
文道才律师北京金开(重庆)律师事务所主任,重庆市渝北区人大代表,重庆市银行业协会法律顾问
擅长追讨债务、处理重大疑难债权债务纠纷、企业应收帐管理
手机:18529592792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财富大道1号财富金融中心FFC502室

重庆债权债务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
重庆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债务纠纷利息、个人贷款利息、私人借款利息等有关欠款利息计算、个人债务追讨、以及个人债务纠纷的法律问题解答及解决方案。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债权债务咨询电话:18529592792。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