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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怎么写借条,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多长?

此文章帮助了346人  作者:呼和浩特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借款怎么写借条

1、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更不能写“收条”。

2、借款金额、币种名称应书写清楚,注意大写并不要留下修改、添加的空子。

3、借贷利息应明确约定。应注意的是:

(1)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此法定限额的利息不予保护。如目前一年期的银行贷款年利率为5.31%,则一年期的民间借贷年利率不得超过21.24%

(2)未约定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如因利率未约定或口头约定了但是没有写明在借条上而发生争议,势必造成出借人利息收入的损失。

(3)借款利息不得在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4)不得计算复利,否则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二、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多长

1、借款的出借日期不能确定的,出借人主张借款期间利息的,由出借人对出借日期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日开始计算利息;如借款人主张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应由借款人对出借日期及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日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2、对借款的还款期限约定不明,即借据只有出借的日期和金额而没有还款日期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作为债权人的出借人,有权随时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借款。出借人在没有行使催告权之前,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其权利可能被侵害的事实。只有在出借人行使催告权以后,借款人在被催告的合理期间内没有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出借人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可能受到了侵害,此时才具备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前提条件。

在社会生活中,经常会发生银钱借往,在法律上称之为民间借贷。但由于借贷双方疏于对借贷的风险管理,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逐渐增多。上面我们为大家介绍了“借款怎么写借条”以及“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多长”,民间借贷双方可以参考一下相关内容,也可以在借贷关系建立前,咨询一下专业的债权债务律师,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呼和浩特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借款协议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借条、欠条、借据等,借款协议是法院判决的依据之一。在书写借款协议时,最好使用借条作为名称,写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全名,并将借款用途、借款利息、还款日期、担保方式等明确约定在借款协议中,还要注意保存,出现纠纷时借款协议就是最为重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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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在行使范围上,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行使期限上,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因此,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应是债权人重点关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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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珊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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