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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怎么约定利息?

此文章帮助了333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如何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民间借贷的出借人“同意”出借、借款人“愿意”借款的“合意”。根据《合同法》规定,民间借贷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出借人(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才生效。完整的民间借贷关系至少包括以下两个要素(步骤):

首先,双方当事人签订借款合同,表明双方之间达成了借款的“合意”;

其次,出借人将借款提供给借款人,由借款人接收。能够证明出借人提供借款的证据有银行转帐或者借款人亲笔书写的“收条”、“欠条”、“收据”之类的收款凭证。因此,理论上只有“借款合同+收款凭证(包括银行转帐凭证)”这两个要素才能充分证明借款的“合意”和已经“提供”了借款。

当然,日常生活中简单的做法是在借款合同或者借条、欠条、收条上写明借款人已经收到了借款;否则只有借款合同只能证明双方达成了借款“合意”而不能证明您将款项交付给了借款人,借款合同(借条)还尚未生效。

二、借款合同怎么约定利息

民间借贷合同属于民事行为范畴,利息可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但是,根据商业银行法、银行监督管理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因此,双方可以约定利息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以上就是“如何签订借款合同”以及“借款合同怎么约定利息”的全部内容,民间借贷当事人可以了解一下。当事人要注意:不论采取何种民间借贷形式,都必须将借贷双方的借款“合意”和借款人已经收到借款事实这两个方面要素用书面形式体现出来,以免发生纠纷。如果不慎遭遇纠纷,可以请专业律师协助解决。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借款协议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借条、欠条、借据等,借款协议是法院判决的依据之一。在书写借款协议时,最好使用借条作为名称,写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全名,并将借款用途、借款利息、还款日期、担保方式等明确约定在借款协议中,还要注意保存,出现纠纷时借款协议就是最为重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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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在行使范围上,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行使期限上,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因此,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应是债权人重点关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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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资深公司法务律师,擅长应收帐管理与企业风控,曾办数百起重大债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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