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追讨债务应注意什么
约定清楚还款期限的“借条”,如借款人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没有还清欠款,出借人可以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出起诉,超过两年,就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予以支持诉讼请求;如出借人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借款人追讨债务,则构成诉讼时效中断,自出借人追讨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也应受法律保护。
在追讨债权时,债权人有必要要求债务人在“借条”上写清楚:某年某月某日谁向谁追讨款项,并让借款人签名确认追讨事实,也可以通过律师向债务人寄发律师函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有些“借条”没有约定清楚还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欠款,但《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借款纠纷如何举证
根据证据规则,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因此,一方对其与对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借贷关系负有举证责任。证据可分为原始证据及传来证据。对于书证来讲,书证原件属于原始证据,书证复印件属于传来证据。对于瑕疵证据来说,是不能单独认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并非是一概否认瑕疵证据的证明力,而是应通过对全部证据的总和审核认定,补强其证明力,以求最大限度地接近客观真实,从而在保障程序正义的前提下,实现实体正义。因此,如果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已经证明该事实的发生具有高度的盖然性,即可以对该事实予以确认。
在很多实例中,债务人以种种借口拖着不还,不是说没钱就是避而不见。但债权人如果长期不去追讨债务,其债权就会因过了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上面我们为大家介绍了“债权人追讨债务应注意什么”以及“借款纠纷如何举证”,民间借贷当事人可以参考一下相关内容,也可以就借款纠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