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应当由谁出具
借条由借款人在出借人面前亲笔书写并签字。
1、如果只有签字是借款人所写,其他内容是出借人或他人所写,借条又由出借人持有,一旦出借人在借条中增加、更改一些内容,很难判断是否是后来增加或更改的。
2、不管是打印还是出借人或他人所写,如果借款人在签字时写得不清楚或故意做手脚,事后借款人不承认签字为其所写,要通过鉴定来确认签字时,两三个字有时很难成功鉴定为借款人所签。
3、如果借条不是借款人在出借人面前书写并签字的,那不排除不是借款人亲笔签字的可能,借款人借机不承认借条,后果就很严重了。
二、写借条时如何约定利息
借贷双方可以根据借款的用途及其收益共同约定一个合理的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需要提醒的是,在借款中,利息必须在借据中写明,否则视为无息借贷。
生活中大家认为借条不就是一张纸嘛,其实不然。一张小小的借条约定了借贷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上面我们为大家介绍了“借条应当由谁出具”以及“写借条时如何约定利息”,出借双方可以了解一下。对于利息,当事人要注意:如因利率约定不明而发生争议可比照银行同类同期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对于利滚利的复利借贷和预扣高额利息的借贷法律不予保护只能收回本金。建议出借人就利息问题咨询一下专业律师,免得随意约定,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