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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有哪些,发生借贷纠纷应注意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275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民间借贷纠纷有哪些

1、借款时不写借条。因为是熟人之间的借款,且借款的数额一般都不会很大,所以个人之间的借款通常都不会签订专门的借款合同。且熟人之间借款时相互之间关系非常要好,要求对方出具借条似乎会破坏朋友之间的感情,也会让人产生不信任对方的错觉。所以在借款时很多情况下借款人并未向出借人出具借条,这样就会给出借人收回借款造成法律上的障碍。

2、借款利息纠纷。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但生活中高利贷的情形很常见。

3、诉讼时效纠纷。自然人之间借款时,一般会口头约定还款的期限,在出具借条时,有时会将还款期限写明,有时则不会写明具体的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出借人要及时催要借款,但在很多情况下,借款人都无法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时一次性归还借款,在这过程中出借人可能会多次催要,远远超过两年的时间。

二、发生借贷纠纷应注意什么

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流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被保全的财产为出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被保全的财产为出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流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实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民间借贷纠纷有哪些”以及“发生借贷纠纷应注意什么”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大部分都是口头约定,或者是一个简单的借条或欠条,很少有正规的借款合同,正是这种简易的借款协议,导致纠纷层出不穷留下后患。因此,建议借贷双方自行或者请专业律师协助签订正规的借款合同,约定好利息、还款期限等问题,尽量避免纠纷。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民间借贷分为个人之间的借贷以及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出借人的资金必须属于其合法的自有资金,在借款给他人时要注意审查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用于从事非法经营或活动的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另外,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或向社会非法集资、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借贷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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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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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的,法院将不会支持你的请求。另外,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应急措施,也就是说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会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要赔偿。因此,诉前财产保全需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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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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