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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利息纠纷有哪些,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约定?

此文章帮助了275人  作者:杭州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个人借款利息纠纷有哪些

1、借款时没有写借条。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当事人仅以口头承诺的方式来约定借款事实,而没有写借条、借据等书面借款协议,借款人到期不还钱,出借人一般无充分证据证明借款及利息事实,诉讼时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2、书面约定借款,但对利息没有约定。

如果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确,一般情况下法官都认定为无利息约定,理由是既然以书面形式约定了借款,而在书面约定中无记载利息的约定,所以,法官会判断当事人对没有利息这一事实达成了一致,即便有其它证据但不很充分的情况下,很难使法官确信为有利息的约定,也难以证明利息约定的高低。

3、约定的利息不符合法律规定。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息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4倍,对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护。

二、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本数),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

1、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约定无息借贷。

2、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但都不能证明的,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3、借贷双方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

4、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如果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借款人支付超出规定的利息后又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是关于“个人借款利息纠纷有哪些”以及“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约定”的法律知识,希望对解决您的个人债务利息纠纷能有所帮助。一般情况下,对于借款利息的约定,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还要注意,利息约定不能违法强制性规定,即利息的约定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如果您对个人借款利息问题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避免发生法律纠纷。

杭州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个人借贷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约定借款利息,约定的利息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多不能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如果约定的利息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出现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的利息。借款人和出借人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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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在行使范围上,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行使期限上,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因此,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应是债权人重点关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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