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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可以收购上市公司吗,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此文章帮助了424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个人可以收购上市公司吗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通过证券交易所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其他合法途径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程度,导致其获得或者可能获得对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的行为。

通过上市公司收购的定义我们不难看出对公司的收购不限于个人与公司,因此个人是可以收购上市公司的。

二、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外商投资企业合并或分立,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和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具体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有:

(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情形(即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有关于“个人可以收购上市公司吗”以及“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上市公司收购作为企业发展、扩张、调整的一种主要方式和手段,在西方企业成长史中谱写了亮丽的篇章。但是上市公司收购始终是一种有利有弊的活动,如何在收购的惊涛骇浪中保护弱小股东,防止追逐高额利润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欺诈行为,始终是各个上市公司的收购双方应当了解的内容,如果您自己无法掌握的话不妨问问专业的律师。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债务对公司的发展,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负债率过高,公司要为此负出资金的成本及利息费用也高,管理债务资金也要花相当的精力,并且过高的负债,随时都会给企业造成风险或困难。因此,作为公司的老总可以不懂,但是一定要有一个懂的人来帮助您管理公司债务,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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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如果债权人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力,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因此,在快到诉讼时效期满时,债权人有必要采取一些自救措施,比如,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或与债务人对账,从而达到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的目的。总之,变被动为主动,债权人才能实现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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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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