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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应该怎么设定,留置权如何消灭?

此文章帮助了407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留置权应该怎么设定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留置权应具备的成立要件主要有: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法定的可以产生留置权的合同关系。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

2、债权人基于合同规定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履行义务。

二、留置权如何消灭

留置权的消灭如下:

1、因债权消灭而消灭

债权消灭,可以因债务人在宽展期内清偿全部债务而消灭,也可以因债权人于宽展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满足自己的债权而消灭。债权也可因其他原因(混同、抵销、免除等)而消灭。债权消灭,作为债权担保的从物权,自然随之消灭。

2、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担保替代留置担保而消灭

在债权人留置期间,债务人可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以替代留置担保,留置权归于消灭。另行提供担保,须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

3、因留置权人弃权而消灭

留置权既然是一种民事权利,债权人可以依法享有该权利,也可以放弃该项权利,留置权人弃权,表现为将该留置物交付给债务人。

4、因丧失占有而消灭

债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是留置权成立和存续的前提条件。留置权人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留置权即归于消灭。当留置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被剥夺时,不能给予留置权请求返还,只能依据侵权的法律规定请求返还留置物。

以上是关于“留置权应该怎么设定”以及“留置权如何消灭”的有关留置担保的法律材料,希望对解决您的留置问题能有一定的帮助。在您合法取得留置权的同时,您还要注意的是,留置权行使期限的问题,法律为了保护相关交易的稳定,对此亦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如果您不知道您的留置权究竟应该在何期限内行使的话,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看看。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留置权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留置该财产以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在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的行使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只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并且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时债权人才能行使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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