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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的种类有哪些,担保合同应该怎么写?

此文章帮助了516人  作者:柳州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担保的种类有哪些

从现有的种类看,有四种分类:

1、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以信用作保证,承诺把债务的实现。物的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特定财产权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

2、一般担保与特殊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用自己的财产保证合同履行的。特殊担保是指债务人用特定物担保的;

3、法定担保与约定担保。法定担保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担保。约定担保是指法律没有规定,由当事人约定的担保;

4、本担保与反担保。本担保是指担保人为主合同提供的担保。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反过来再叫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担保合同应该怎么写

担保合同怎么写就是指担保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以下为您展示有关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的内容。

1、保证合同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7)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2、抵押合同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6)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3、质押合同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4)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性;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6)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以上是关于“担保的种类有哪些”以及“担保合同应该怎么写”的有关担保的法律内容,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此外,还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担保人仅在担保期内就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是不适当履行债务的行为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当您遇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时,建议您最好是及时的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追究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柳州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担保是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担保具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方式。如果被担保人也就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一般由担保人先行履行债务。担保分为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要注意只有书面担保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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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办理抵押登记,应登记而未登记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抵押登记不仅可以有效避免重复抵押,还可以起到证明作用。因此,签订完抵押合同之后,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另外,签订抵押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办理登记的日期,而非签订抵押合同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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