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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保证金有什么区别,定金罚则该怎么履行?

此文章帮助了425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定金与保证金有什么区别

1、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

2、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流行的保证金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其债权的实现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证金。另一种形式的保证金,是双方在合同成立时候,为保证各自义务的履行而向共同认可的第三人(通常为公证机关)提存的保证金。

3、保证金也具有类似定金一样的担保合同实现的作用,但其没有双倍返还的功能。而且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定金的作用功能(如:合同订立的保证、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成立的证明或者合同解除的代价)。而这些功能是保证金不具备的。

4、保证金留存或提存的时间和数额是没有限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在合同履行前、合同履行过程中皆可;保证金的数额可以相当于债务额,并不像定金那样,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而且必须是在合同约定时或者合同签订前给付。

二、定金罚则该怎么履行

1、视为不履行被担保的债务的情况。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 、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的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以上是关于“定金与保证金有什么区别”以及“定金罚则该怎么履行”的有关定金的法律内容,希望对解决您的定金问题能有所帮助。交易中,如果在您交付了定金后,卖方不依约履行自己的义务,那您就有权向卖方索要双倍定金。如果您不知道应该如何索要,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实务经验,帮您实现您的合法权益。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当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定金可抵消一部分债务或者收回。要注意其他担保方式一般仅是担保一方的债权,而定金担保的是双方的权利。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不能要回定金,收到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要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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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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