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债权申报?
债权申报是债权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后依照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
二、债权申报的特征是什么?
债权申报具有以下特征:
(1) 债权申报是债权人的单方意思表示。
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债权人享有申报和不申报的自由。
(2) 债权申报以主张并证明债权为内容。
申报人主张债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例如财产取回权)的,或者不能提出债权证据的,不予接受。
(3) 债权申报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必要条件。
债权人申报债权并经确定后,即具有参加债权人会议的资格,并依法享有相应的程序权利。未申报的债权人,不得参加破产程序。
(4) 申报债权,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规范。
例如,超过法定期限申报债权的,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