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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应在什么期限内支付利息,借款利息何时支付?

此文章帮助了349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借款人应在什么期限内支付利息

利息,从其形态上看,是货币所有者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报酬;从另一方面看,它是借贷者使用货币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 利息实质上是利润的一部分,是利润的特殊转化形式。

利息的形式是非常明确的,其表面作用我们也很容易理解。但就像价格一样,它为什么是某一具体的数值而不应该是另外一种数值,让人感到疑惑的正是这种怎么决定的问题。

首先,借款人应该按照当事人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其次,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

最后,如果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法律作出了以下规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借款利息何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以上是关于“借款人应在什么期限内支付利息”以及“借款利息何时支付”的有关借款利息的法律材料,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在这还要提醒借款双方注意的是,对于借款利息的约定一定要控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能放高利贷,否则终将得不偿失。如果您就借款利息问题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有关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让专业的律师为您具体的解说。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个人借贷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约定借款利息,约定的利息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多不能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如果约定的利息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出现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的利息。借款人和出借人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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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在行使范围上,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行使期限上,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因此,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应是债权人重点关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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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资深公司法务律师,擅长应收帐管理与企业风控,曾办数百起重大债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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