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债权债务问题,拔打免费债权债务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  债的担保  >  其他债务担保  >  担保人的资格要件有哪些,做担保人要符合什么条件?

担保人的资格要件有哪些,做担保人要符合什么条件?

此文章帮助了513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担保人的资格要件有哪些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担保法上的担保,又称债权担保、债的担保、债务担保,是个总括的概念,内涵丰富,外延极广。它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担保一般发生在经济行为中,如被担保人到时不履行承诺,一般由担保人代被担保人先行履行承诺。担保一般有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担保人应当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包括以下这些:

(一)与本案无牵连关系;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二、做担保人要符合什么条件

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行使留置权无须签订合同。

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以上内容是关于“担保人的资格要件有哪些”以及“做担保人要符合什么条件”的有关担保人条件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在生活中,人们常说的担保其实是一种泛称,而事实上,它的具体形式有很多种,并且不同的形式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在实践中,如果您不知道就自己的情况应该选择哪种担保方式,那么建议您不妨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最好的建议。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担保是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担保具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方式。如果被担保人也就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一般由担保人先行履行债务。担保分为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要注意只有书面担保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其他债务担保相关栏目

债的担保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办理抵押登记,应登记而未登记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抵押登记不仅可以有效避免重复抵押,还可以起到证明作用。因此,签订完抵押合同之后,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另外,签订抵押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办理登记的日期,而非签订抵押合同的日期。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资深公司法务律师,擅长应收帐管理与企业风控,曾办数百起重大债务案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债权债务律师其他债务担保问题为您提供反担保协议、贷款担保人条件、贷款担保人责任、瑕疵担保责任、担保追偿权纠纷、担保合同解除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债权债务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