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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需具备什么条件,不当得利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285人  作者:杭州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不当得利需具备什么条件

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一方受利益同时使他方受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是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一种不合理、不公平的现象。法律规定,不当得利引发债的关系成立,法律确认不当得利之债的目的,是为了使这种不正常的关系恢复到正常的状态,从而维护社会公正合理的财产关系,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不当得利的成立需要具备特定的条件。一般情形下,需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不当得利才能成立:

(一)一方受利益。

具体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财产利益。财产利益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

(二)他方受损失。

这里所谓的损失,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使财产利益总额减少,既包括积极损失,也包括消极损失。

(三)一方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这种因果关系具体是指他方的损失是因一方受益造成的,一方受益是他方受损的原因,受益与受损二者之间有变动的关联性。

(四)没有合法依据。

这是不当得利构成的实质条件。不是直接根据法律或者根据民事法律行为取得利益的,其取得利益就是没有合法根据的,也就是没有法律上的原因,该得利即为不正当的。

二、不当得利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不当得利具备以下法律特征:

(一)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二)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三)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以上内容是关于“不当得利需具备什么条件”以及“不当得利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的有关不当得利的法律内容,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它不仅是道德上的追求,更是法律对我们的要求,所以我们应该尽量避免出现不当得利的情况。如果您不知道应该怎么去解决因不当得利而引起的纠纷,那么建议您不妨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来帮助您。

杭州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在个人借贷中,如果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不能采取直接扣押债务人财产等强制措施。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不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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