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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法定抵销,什么是约定抵销,两者区别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425人  作者:徐州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法定抵销?

《合同法》第100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二、什么是约定抵销?

约定抵销,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所为的抵销,不受法律规定的抵销条件的限制,只要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抵销。

三、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的区别是什么?

约定抵销与法定抵销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抵销的根据不同。

法定抵销是基于法律规定,只要具备法定条件,任何一方可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约定抵销,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不能由单方决定抵销。

(2)对抵销债务的要求不同。

法定抵销要求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约定抵销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可以不同。

(3)对抵销的债务的期限要求不同。

法定抵销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必须均已到期;约定抵销双方互负的债务即使没有到期,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愿意在履行期到来前将互负的债务抵销,也可以抵销。

(4)程序要求不同。

法定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未到达对方抵销行为不生效;约定抵销,双方达成抵销协议时,发生抵销的法律效力,不必履行通知义务。

徐州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为预防客户拖欠货款,在签订合同时要约定清楚交易的条件,特别是对还款日期要明确约定,不能是任何弹性的规定。例如,代销合同上写着“售完后付款”,只要客户还有一件货物没有卖完,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不付货款。所以,签订合同时还款日期与付款条件一定要约定明确,防止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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