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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债呢,公债的性质究竟是什么呢?

此文章帮助了1008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公债呢?

公债是政府以债务人身份取得的一种债务收入。

1、公债是各级政府借债的统称。

中央政府的债务称为中央债,又称国债;地方政府的债务称为地方债。我国地方政府无权以自身名义发行债务,故人们常将公债与国债等同起来。

2、公债是政府收入的一种特殊形式。

公债具有有偿性和自愿性特点。除特定时期的某些强制性公债外,公众在是否认购、认购多少等方面,拥有完全自主的权利。

3、公债是政府信用或财政信用的主要形式。

4、公债是政府可以运用的一种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

二、公债的性质究竟是什么呢?

公债的性质是:

1、公债是一种虚拟的借贷资本

公债体现了债权人(公债认购者)与债务人(政府)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债在发行期间是由认购者提供其闲置资金,在偿付阶段是由政府主要以税收收入进行还本付息。公债资本与其他资本存在的区别在于公债资本(用于非生产性开支)并不是现实资本,而只是一种虚拟的资本。用于生产性开支的公债则表现为不能提取的公共设施等国家的现实资本。

2、公债体现一定的分配关系,是一种“延期的税收”

公债的发行,是政府运用信用方式将一部分已作分配、并已有归宿的国民收入集中起来;公债资金的运用,是政府将集中起来的资金,通过财政支出的形式进行再分配;而公债的还本付息,则主要是由国家的经常收入----税收来承担。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公债是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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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借贷中,如果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不能采取直接扣押债务人财产等强制措施。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不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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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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