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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于企业之间借贷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629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之间是不能直接借贷的。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成为了潮流。而与之相关的就是一些中小企业和创新型行业很多都面临着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因此,企业通过民间借贷或者相互之间拆借资金就成为了融资的重要渠道。

2015年9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于企业之间借贷的规定已经有了灵活性的改动。同时,这一规定也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我国经济的发展。毕竟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前的一些法律规定已不符合目前社会发展的需求,而一个社会环境的法律需要一定的先进性和预见性。因此,这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们的社会难题,企业之间互相借贷,只要在一个合理、可控的范围内,就是没有问题的。

以上就是对企业之间借贷的规定的介绍。相信随着国家对市场经济与金融制度关系的认识不断加深,企业间借贷的规定越来越完善,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也将迎来新的机遇。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企业或者公司在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除了必须注意合同必备的条款,最需注意的就是违约责任的约定。特别是企业尤其要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不能为了能够顺利取得借款而约定不符合实际的违约责任,要根据企业、公司的实际情况约定。这样才不至于由于经营不善,无法按时还款承担过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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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如果债权人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力,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因此,在快到诉讼时效期满时,债权人有必要采取一些自救措施,比如,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或与债务人对账,从而达到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的目的。总之,变被动为主动,债权人才能实现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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