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债权的转让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二、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包括哪些
根据相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要想发生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无法发生债权转让的效力。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二)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三)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那么债权转让仍然无法发生法律效力。
(四)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五)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依照《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就是有关债权转让,债权转让生效条件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由于案情会比较复杂,对因债权转让而引发的纠纷,建议最好是事先咨询相关的债权法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