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冲洗公共道路,路人因路面结冰滑倒受伤
亨通公司承包宿迁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房屋拆迁、渣土运输工程。在2011年12月13日夜至14日凌晨,经太湖路(市公安局南门)运输完渣土后,洒水冲洗路面,导致整个路面结冰。谢红銮于2011年12月14日早晨7点多钟送孩子上学经过该路段时滑倒,后被送至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救治,被诊断为“(1)右膝关节内外侧副韧带断裂;(2)右膝关节前后交叉韧带断裂;(3)右膝内外侧半月板损伤”。但该医院没有医生可做手术,又被转至上海市东方医院集团宿迁市东方医院住院治疗至2011年12月19日,共花费医疗费33627. 02元。
根据宿迁市专业气象台出具的证明,可以确定,2011年12月10日至15日天气均为晴好,早晨6:25时气温为-4.8℃。
施工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承担侵权责任。被告亨通公司清运完渣土后,在没考虑气温的情况下用水冲洗路面,导致路面结冰,妨碍了车辆及行人的通行,并造成原告谢红銮损伤,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虽然亨通公司辩称其没有用水冲洗路面,但是综合以下证据材料,足以认定是亨通公司在清运完渣土后用水清洗路面,并导致路面结冰:(1)宿迁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二大队一中队出具的110接出警证明,证实出警民警曾走访附近群众,附近群众反映,路面结冰是因为旁边工地夜间渣土车施工结束后用洒水车向路面洒水清洗道路造成的。(2)对宿迁市工程渣土管理处的咨询笔录,证实事故发生前的2012年12月13日21时至事发时,宿迁市工程渣土管理处仅向亨通公司颁发了从110指挥中心,并途径太湖路的工程渣土清运证,在上述时间段及涉案路段没有向其他单位颁发工程渣土清运证。实施渣土清运时,渣土清运单位应提前安排好保洁人员全程保洁。(3)宿迁市专业气象台出具的证明,证实2011年12月10日至同月15日,宿迁天气均为晴好,没有雨雪天气,日最低气温均在0℃以下。(4)出警民警拍摄的现场照片,谢红銮摔倒的地点离110指挥中心工地,即渣土运出地很近,不足百米。
冬季在公共道路上用水冲洗遗留的渣土,导致路面结冰,妨碍正常通行,造成他人滑倒受伤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本身存在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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