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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债权转让的例外,合同义务的转让

此文章帮助了348人  作者:成都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合同债权转让的例外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三种情况下例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例如基于当事人之间信赖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包括合伙合同。保证合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这是合同自由的体现。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对方批准、同意,但应通知,此通知一经送达对方,转让完成。此通知可以书面可口头,但以书面为宜。

二、合同义务的转让

(一)与合同债权转让不同,合同义务的转让应经债权人同意。

(二)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非该从债务专属于债务人。

(三)应当注意的是,债权债务的转让的一个法律限制是,如果法律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必须办理批准.登记,典型的例子如,中外合资企业合同中投资权益的转让,须经对方的同意,并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国道收费权的转让,必须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批准方生效,等等。当事人应注意这一法律限制。

(四)实践中,大量存在的是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移,单是合同权利转让或合同义务的转移是较少的,因此,按合同法的规定,均应取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但有一点不能忽略的是,转让方转让权利义务,不光要考虑到对方的同意,与受让方之间也应有明确的约定。法律上,双方当事人间的约定是不能约束第三人的,除非第三人明确同意。因此,第三人(或受让方)应加入到合同当事人的约定中来,或转让方与受让方应有单独的协议,再去征求转让方原合同相对人的同意,只有这样,法律手续才是完整的,无懈可击的。

以上便是合同债权转让的例外,合同义务的转让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有更多关于这的问题,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律师,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进行专业的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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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债权的,需要双方签订新的债权转移协议书,签订即生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签订之后,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以便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偿还义务。如果没有及时通知,债务人向原债权人履行了义务的,债权即消灭,新债权人无权再向债务人请求偿还债务,而只能向原债权人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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