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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有什么效力,债权人撤销权的效力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239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债权人撤销权有什么效力?债权人撤销权的效力是:

首先,对债务人的效力。

债务人的行为被撤销后,视为自始无效,即财产赠与视为未赠与;债务之免除,视为未免除;物的买卖视为未买卖。此外,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应由债务人负担。

其次,对受益人、受让人的效力。

债务人的行为被撤销之后,行为自始无效,受益人尚未受领标的物或权利的,不得请求给付。已经受领债务人的财产,则因撤销之结果,其行为自始无,负有恢复原状的义务,在原物存在的情况下,产生所有物的物权效力,但受益人如对对债务人已为对待给付,亦有不当得利返还之请求权。受益人或受让人有过错的情况下,也应适当分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必要费用。

再次,对债权人的效力。

因债权人撤销权之行使,使债务人脱离之物或权利复归于债务人。关于债权人对于受益人、受让人是否可以直接请求返还物于自己,学者意见不一,有的认为债权人自己对于受益人、受让人不得请求返还,唯得基于代位权代债务人行使其权利。笔者认为,撤销权之目的在于保全债权人的债权,防止债务人责任财产的减少,而且撤销权之行使所取得的财产为一般之担保,其效力自应为全体债权人而发生。债权人就撤销权行为给付之物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此,允许债权人直接向受益人或受让人请求交付物或权利。不必在通过代位权代债务人行使其权利。特别是在我国代位权的行使只能通过诉讼程序来加以行使。这样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在行使范围上,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行使期限上,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因此,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应是债权人重点关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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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法律规定,如果债权人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力,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因此,在快到诉讼时效期满时,债权人有必要采取一些自救措施,比如,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或与债务人对账,从而达到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的目的。总之,变被动为主动,债权人才能实现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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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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