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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中的隐形债务,隐形债务的防范对策

此文章帮助了625人  作者:曲靖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企业并购中的隐形债务

(一)企业在对另一个企业进行并购时,存在许多错综繁杂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并购企业通过审查被并购企业的会计帐簿等,就能掌握他的财产状况,负债状况,但如果不能完全清晰地查明被并购企业的负债状况,就可能给并购企业带来潜在危险,使并购行为实施之后,并购企业还需负担额外的隐形债务,这里所称的隐形债务是指被并购企业的会计帐簿上未表示出来,不为并购方所知的,有可能承担的债务。包括被并购企业对外已构成的违约、侵权,但尚未最终确定的债务,以及因对外担保而可能承担的债务。

(二)隐形债务的形成原因及危害

1、经济交往的广泛性,频繁性引起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交往变得日趋广泛、频繁,在地域范围方面不仅本地区、本部门间的企业有经济往来,而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广泛经济交往,甚至跨国跨洲之间企业的交往也不少见;从时间方面看,一个企业不仅同另一个企业交往,还能和几个、几十个、几百个企业同时开展经济往来,使得交往十分频繁,交往越多,担保就增多,交往中的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也就会随之增多。

2、由于政府对市场的管理不力而诱发的

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在发展时期,许多方面的管理还不到位,不够规范,使得政府对市场的管理显得不力,这就使得一些本可通过加强管理就可以避免的违约、侵权及违法担保等出现,如行政机关强令企业担保等。

3、企业的内部管理失调混乱导致的

不少国有企业均没有按公司法的要求设置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造成个别管理人员权限扩大,且无约束,很容易引起经营管理决策失误,甚至是违法违纪,对外造成大量的违约及侵权事件。企业中的个人或部门违反担保法私自对外担保,加大了企业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二、隐形债务的防范对策

隐形债务给并购方企业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因此,并购方必须有针对性的作好自己的防范措施,企业欲进行并购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防范:

(一)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并购前的隐形债务调查核实工作

1、调查了解近两年来被并购企业与其业务单位之间的业务往来,查明被并购企业有无违约行为,查明被并购企业的担保情况,及有无可能承担担保责任。

2、对被并购企业的产品(服务)的现状及前两年的产品质量进行调查,以核实被并购企业的产品质量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是否存在产品侵权问题及可能性。

3、及时用公告形式对外发布信息,通过社会反馈途径了解被并购企业的隐形债务问题。

《公司法》第184条第3款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三次。

并购方应利用此条规定及时、有效地发布公告,以其向社会公开信息,将被并购企业的债务包括隐形债务问题作全面、详实的了解。

(二)并购时与对方协议预留部分并购费,在一定期限内(可规定为一年),并购方如未承担被并购企业的隐形债务,则到期支付预留的并购费,如承担了隐形债务,则用预留的并购费承担,承担了隐形债务后,并购方在承担债务负担的范围内免除后续给付的并购费。

(三)通过司法救济及时解除并购协议,避免经济损失。在采取以上措施后仍未及时发现被并购企业的隐形债务,从而双方在并购后,因被并购企业应承担的隐形债务数额很大,超过预留的并购费,则并购方应及时以重大误解或欺诈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宣告并购协议无效或撤销并购协议,避免经济损失。

隐形债务是企业并购路上的隐形杀手,并购企业稍不留神即会遭到其伏击。因此,并购企业必须小心谨慎,尽早发现这个隐形杀手,及时消除危险,在自己发展壮大的路上走好。

以上便是企业并购中的隐形债务,隐形债务的防范对策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有更多关于这的问题,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律师,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进行专业的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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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对公司的发展,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负债率过高,公司要为此负出资金的成本及利息费用也高,管理债务资金也要花相当的精力,并且过高的负债,随时都会给企业造成风险或困难。因此,作为公司的老总可以不懂,但是一定要有一个懂的人来帮助您管理公司债务,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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