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债权债务问题,拔打免费债权债务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  其他  >  债权债务相关问题  >  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的情形,债权人对被清算公司股东有何权利

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的情形,债权人对被清算公司股东有何权利

此文章帮助了326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债权人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被解散或者被撤销,股东应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股东不履行清算义务,债权人不能向股东主张债要权,只能要求或向人民法院诉请其履行清算义务: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公司股东会议决议解散;

(三)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有限责任公司因解散或者被撤销,股东是当然的清算义务人,由于股东不及时履行清算义务,致公司财产流失,贬损,或者股东以虚伪的清算报告或者谎称已履行清算程序而将作为债务人的公司注销,因此而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债权人有权向股东主张损失赔偿。

二、债权人对被清算公司股东有哪些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因解散或者被撤销,作为清算义务人的股东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失踪,或者死亡,清算义务由下列原则确定的监护人或者财产代管人、或者继承人行使:

(一)股东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负责清算,没有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之间相互推诿,由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负责清算;

(二)股东失踪的,由其财产代管人负责清算,没有财产代管人的,或者财产代管人之间有争议,由人民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负责清算;

(三)股东死亡的,由其继承人负责清算,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之间推诿,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责任人。

以上便是债权人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情形,债权人对被清算公司股东有哪些权利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有更多关于这的问题,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律师,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进行专业的法律分析。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去法院起诉,一般是原告要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而合同纠纷则可能会出现可以向多个法院起诉的问题。因此,原告要注意选择方便自己行使权利的法院起诉,被告就应当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必要时提出管辖权异议,为自己争取更多地时间,但注意一定要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债权债务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法律规定,如果债权人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力,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因此,在快到诉讼时效期满时,债权人有必要采取一些自救措施,比如,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或与债务人对账,从而达到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的目的。总之,变被动为主动,债权人才能实现自己的权利。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资深公司法务律师,擅长应收帐管理与企业风控,曾办数百起重大债务案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债务抵消,清偿顺序,清偿协议法律规定,债务免除协议,债权债务混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案例、诉讼时效等债权债务相关问题,资深债权债务律师为您在线解答债权债务纠纷法律咨询,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债权债务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