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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中债权人利益受侵害有哪些原因,原因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421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遗产继承中债权人利益受侵害有哪些原因?遗产继承中债权人利益受侵害的原因是:

1.公民法律观念淡薄。

由于传统自给自足农业型社会的历史渊源,以及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公众普遍缺乏法律意识,所有权应得到保护、债务必须履行等法律原则无法成为社会成员共同认可和遵守的行为准则。

2.社会干预乏力。

长期以来,受“清官难断家务事”传统观念影响,我国社会(政府、社会中介机构、司法部门等)大都不愿介入到继承活动中去,这就使得债权人缺少一个可依靠的权威组织,以对抗强大的继承人群体。在当今社会,由于遗产中债权债务成分越来越多,各国普遍加强了对继承活动的干预,以保证社会公正。我们认为,我国也应强化继承的社会化程度。

3.亲属内倾保护。

我国继承活动社会化并不明显,涉及相关利益主体除债权人债务人外,一般局限在亲戚范围内;同时,在我国一些地方,宗族势力仍相当强大,遗产继承经常由宗族头面人物主持,亲属内倾保护就愈为突出了。对债权人——他们直接或间接利益的对立方,往往会统一口径、统一步骤,联合行动,一致对外。而债权人因势单力薄,求偿成本(投入时间、精力及费用等)过高,往往力不从心。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首先要看夫妻双方有没有共同举债的意思,其次要看借款是否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此外,如果债权人明知债务不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则认定为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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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在行使范围上,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行使期限上,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因此,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应是债权人重点关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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