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债权债务问题,拔打免费债权债务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杭州债权债务律师  >  其他  >  债权债务相关问题  >  网络借贷的限度,对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新规定

网络借贷的限度,对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新规定

此文章帮助了493人  作者:杭州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网络借贷的限度

(一)网络借贷金额有上限:同一借款人在同一个网贷平台的借款上限为20万;同一个企业在同一个网贷平台的借款上限为100万;同一借款人在不同网贷平台的借款上限为100万;同一个企业在不同网贷平台的借款上限为500万。

(二)网络借贷新规是影响普通人借款吗

从额度上限看,新规对小额借贷者影响不大。但《暂行办法》对借款人增加了两项义务:

一是,借款人需要提供在所有网贷平台未偿还借款信息;二是,确保自身具有与借款金额相匹配的还款能力,并按照合同约定还款。

这两条规定均是为了避免和约束出现借款人欺诈虚假贷款等恶意行为。

二、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新规定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也对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规定参与网贷的出借人与借款人应当实名注册。

借款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通过故意变换身份、虚构融资项目、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形式的欺诈借款;

(二)同时通过多个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者通过变换项目名称、对项目内容进行非实质性变更等方式,就同一融资项目进行重复融资;

(三)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外的公开场所发布同一融资项目的信息;

(四)已发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中含有本办法第十条所列内容,仍进行交易;

(五)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出借人应当具备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出借资金来源合法,拥有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以及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

这些规定,本质上属于合格投资者条款,其目的是为了在行业发展初期,更好地防范非理性投资,引导投资者风险自担,进一步保护出借人合法权益。

以上便是网络借贷的限度,对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新规定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有更多关于这的问题,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律师,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进行专业的法律分析。


杭州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去法院起诉,一般是原告要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而合同纠纷则可能会出现可以向多个法院起诉的问题。因此,原告要注意选择方便自己行使权利的法院起诉,被告就应当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必要时提出管辖权异议,为自己争取更多地时间,但注意一定要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债权债务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法律规定,如果债权人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力,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因此,在快到诉讼时效期满时,债权人有必要采取一些自救措施,比如,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或与债务人对账,从而达到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的目的。总之,变被动为主动,债权人才能实现自己的权利。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杭州债权债务律师推荐

周建律师
周建律师专注于民商事经济类法律事务,从业十几年来,成功办理过上百起诉讼及法律服务案件。
成功办理过众多债权债务案件,是债务领域的专家律师。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560号心意广场2幢16层

杭州债权债务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杭州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债务抵消,清偿顺序,清偿协议法律规定,债务免除协议,债权债务混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案例、诉讼时效等债权债务相关问题,资深债权债务律师为您在线解答债权债务纠纷法律咨询,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债权债务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