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蒙冤18年申请国家赔偿1937万
蒙冤男子刘吉强自1998年2月16日至2016年4月29日被剥夺人身自由18年多,总计6647天,他依此要求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社会保障金、健康赔偿金等共计1937万余元。
1998年2月14日情人节傍晚,吉林市27岁女子郭某在家被杀死。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侦查认定,时年34岁的郭某的朋友刘吉强为凶手。
经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1999年12月,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刘吉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刘吉强上诉。2000年3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2002年6月,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再次提起公诉。同年11月,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判决,刘吉强又被判为死缓。刘吉强不服上诉,2003年3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随后,刘吉强及家人开始了申诉之路。2015年7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建议。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此案后,2015年12月决定再审。今年4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再审此案,认定本案除刘吉强有罪供述外无其他证据证实其到过案发现场并实施杀人,依法宣判刘吉强无罪。
二.什么是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
根据现行《国家赔偿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该法明确,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其中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检发布最新的赔偿标准:要求各级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42.3元,较上年度增加了22.58 元。南都记者注意到,过去几年,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年度标准均在5月发布,这与国家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原“全 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相关。例如,国家统计局今年5月13日公布2015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241元,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 厅根据此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
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标准,2007年为日赔偿83.66元,今年几乎是10年前的3倍。过去10年时间,日赔偿标准每年都在提高,少则10.36元,多则22.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