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办婚礼送彩票
羊城晚报讯,近日在山东威海,“婚礼送彩”却引来了一场纠纷:婚礼上,新郎小姜送出了30张彩票,其中一张竟被岳父的好友丛女士刮出了3万元的大奖!交完个税还剩24000元,丛女士装了两个共四千元的红包送给新人,自己留下 了2万元。纠纷自此而起:新娘一家认为,彩票虽然是丛女士收到的,但却是新郎买的,独自一人拿走奖金不合适。
宾客刮出大奖引纠纷
因为前述的事情,就这样,本应开开心心地收获中奖的消息,没想到彩票却成了“烫手山芋”:新娘想把彩票分了,丛女士却不答应,双方各执一词。送出的彩票刮到大奖,奖金究竟应当归哪一方呢?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热议。有的网友表示,这对新人将彩票赠与他人,同样也意味着把中奖机会赠与他人。也有的网友认为, 彩票是新郎购买的,丛女士只是刮开了而已,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如何处理。
法律知识普及
丛女士作为新娘请来的朋友,她 已经接受了男方给予她彩票的行为,这种行为应该定义为赠与行为,现在该赠与行为合法并且生效。
《彩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中规定,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持中奖彩票到指定的地点兑奖,彩票品种的规则规定需要出示身份证件的, 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这里的“彩票中奖者”,是指按彩票游戏规则获得中奖资格的彩票持有人。彩票不记名,不挂失,彩票兑奖机构只认定中奖彩票持有者为 彩票中奖者,而无须调查了解彩票持有者手中的中奖彩票是否为其本人亲自购买、是否是用自己的钱购买、是否是请别人代为购买等情况。
所以,笔者认为,丛女士作为该彩票的合法所有人对奖金有合法的支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