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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执行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1021人  作者:中山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执行中止?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继续进行。

二、执行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的规定,有下类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1、 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申请执行和申请延期执行都是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并且向人民法院正式提出,而延期执行又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中止执行。

2、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案外人对执行的财产提出了确有理由的异议,就意味着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可能有错误。对案外人的异议在审结以前应当中止执行程序,本案能否继续执行取决于人民法院对案外人异议的审查结果。

3、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执行程序中需有双方当事人。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一方甚至双方当事人死亡的情况,这就需要等待继承人参加执行程序,在这一过程中执行程序中止。

4、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 人民法院认定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山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在个人借贷中,如果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不能采取直接扣押债务人财产等强制措施。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不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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