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地挖出古币
福建漳州市区南江滨路南山桥南端桥头一工地上挖出了不少古钱币,引来村民的哄抢。热心市民杨先生告诉我们,昨天下午就发现了这些古物,是工地挖掘机司机发现的!消息一传出,引起一阵疯抢!初步估计有一百多个古钱币,目前所剩无几。直到今天早上,还有人闻讯赶来在此碰运气挖古币!杨先生用手机拍摄到了几张大家挖到的古钱币照片,可以看出主要是一些民国时期和清朝时期的钱币。

二、无主古文物归属
对无主物,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从其规定,如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但是文物作为特殊物品,对无主文物的处理要依据《文物法》。
根据我国《文物法》规定,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主动上交文物的,国家可以给予一定得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