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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债务法定抵消,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此文章帮助了509人  作者: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债务法定抵消

法定抵销,是指由法律规定抵销条件,具备条件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发生抵销的。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

二.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依据在于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否则抵销就缺乏依据。

(2)双方的债务均已到期。如果双方债务均没有到期或者只有一方的债务到期,则不会发生法定抵销。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是指合同标的物的性质和特点一致,如都是支付金钱,都是交付同样的标的物。品质相同,是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时,不能进行法定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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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起诉,一般是原告要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而合同纠纷则可能会出现可以向多个法院起诉的问题。因此,原告要注意选择方便自己行使权利的法院起诉,被告就应当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必要时提出管辖权异议,为自己争取更多地时间,但注意一定要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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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如果债权人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力,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因此,在快到诉讼时效期满时,债权人有必要采取一些自救措施,比如,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或与债务人对账,从而达到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的目的。总之,变被动为主动,债权人才能实现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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