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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贷款条件是什么,应收账款上可以设立质权吗?

此文章帮助了555人  作者:福州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房产抵押贷款条件是什么

房产抵押贷款条件:

第一:借款人资格,主要是具稳定收入,固定工作,还要有合法的抵押物,例如可以上市交易的商品房。

第二:银行委托评估公司办理评估,签订合同,贷款审批,房产抵押,合同公正,放款。

二.应收账款上可以设立质权吗

“《物权法》第223条扩大了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明确规定在应收账款上可以设立质权,用于担保融资。在《物权法》之前,根据从1995年开始实施至今的《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虽然商业银行也一直在探索由不动产抵押到动产抵押融资的模式,但企业融资担保仍高度依赖于不动产。这也导致了不动产缺乏的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困难。”

对于动产的质押,《物权法》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具体到应收账款的质押,在全国人大的授权下,央行征信中心成为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法定机构,履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职责。

福州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保证是担保的典型形式,保证人通过自己的信用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在保证中,债权人的利益能否实现要依赖保证人的信用,而信用具有多变性,因此保证并非最有保障的实现权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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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办理抵押登记,应登记而未登记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抵押登记不仅可以有效避免重复抵押,还可以起到证明作用。因此,签订完抵押合同之后,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另外,签订抵押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办理登记的日期,而非签订抵押合同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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