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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标明利率但未标明计息方式 按月利率还是年利率计算?

此文章帮助了614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利息是按年还是按月? 借条不明法院判按月

去年8月,梁某因工程建设资金不足,向梁某乐借款40万元,约定“如果超期按民间借贷2%计算”,于去年9月15日前还清。这之后,梁某逾期未还款,梁某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梁某归还40万元借款,并按月利率2%支付逾期利息。

案件审理,梁某辩称,虽然借据记载了利息为“民间借贷2%”,但双方并未明确为年利率或月利率,依据合同法,应视为不支付利息的情况,据此请求法院驳回诉请。

法院经审理指出,在双方对“民间借贷2%”有不同理解的情况下,应当依据合同法第125条,来考量当事人之间对约定的真实意思。

本案中,梁某乐将资金借给梁某搞工程建设,其目的是通过提供借款来获取利息,不属向生活有需要帮助的亲朋好友提供无偿帮助;梁某自己书写借据承诺利息以“民间借贷2%”计算,说明该借款需支付利息,并不是无息借款。

法院在综合考虑梁某借款的用途、民间借贷利率约定的实际情况、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以及一般人对“民间借贷2%”的理解等因素的基础上,认定借据记载的“民间借贷2%”为月利率。

典型意义

本案因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借款合同时未对借款的利息作出明确约定而起争议。当事人在订立借款合同时,应该对借贷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息的计算方式、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的约定,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知识拓展:

怎样来辨别民间借贷中约定的利率是否有效?

民间借贷的利率标准及认定是新司法解释中最受关注的问题。正如大家所注意到的,新司法解释对以往参照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四倍的标准进行了修改,以固定标准取代浮动标准,并采取“两线三区”进行分段规定。

也就是年利率24%(含本数)以内的利息有效,受司法保护;年利率24%至36%(含本数)之间的利息为自然债务,当事人可以自愿给付,司法不予干预;36%以上的利息为无效,即使给付了也可以请求返还。在新司法解释施行之后,民间借贷活动应当遵守上述利率标准,依法、合理计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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